今年以来,商品房市场并不像人们所预期的那样火热,虽然房子的售价趋降,而消费者却如隔岸观火。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1997年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7038万平方米,空置率达15.99%,1998年底,空置面积在此基础上增长了12.4%。在全部的空置面积中,有50%为近一两年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深圳今年年初的商品房空置面积达301万平方米;海口市一栋1994年建的550平方米的别墅售价每平方米仅980元仍卖不出去,许多100平方米的现房售价10万元依然少有人问津;最近,汕头举办了为期10天的春季房地产展销会,售出的住房仅占参展面积的6.3%,其中经济适用房还不足1%。北京、广州、西安等一些大中城市中的部分项目在价格上也做了下调,但还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尽管现在的储蓄利率低得不能再低,但1999年第一季度,居民储蓄又新增4400亿元,比去年半年的增幅还要大。按理说,居民有足够的钱用于买房,但是目前的情况却非如此。
由于国有企业许多职工下岗,在岗人员普遍有种危机感,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尚未定位,以及医疗、养老、保险和子女教育等费用的增加,使得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住房需求户感到生活压力重、预期支出大。同时,由于收入差距的拉大,普通居民的收入增长缓慢,造成相当部分低收入者不具备购房的支付能力,而极少数高收入者不需要买房。在1998年底的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中,不到5%的城镇家庭人口却占有85%以上的存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没有改革措施给老百姓吃下定心丸,人们一时很难下决心拿明天的钱来买今天的住房。
去年以来,贷款买房被媒体炒得火热,在沸沸扬扬的宣传攻势下,消费者却出奇地冷静。
武汉市去年安排10个亿的个人住房贷款,结果只贷出1个亿;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比例还不足5%,与其上千亿元的贷款规模几乎不成比例。到目前为止,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还不足1%。
一份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城市居民扣除日用消费性支出后剩余的可支配收入如果能够全部用于偿付消费贷款,那么,10%的高收入家庭能够承受10万元以上的消费贷款,30%的次高收入家庭能承受5—10万元的消费贷款,20%的中等收入家庭只能承受5万元以下的消费贷款,还有30%的居民家庭由于收入偏低,还不具备消费贷款的承受能力。贷款去买房心有余而力不足。
1999年对住房消费贷款加大了投入,放宽相应的放贷条件。但由于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建立,个人资信调查难以进行,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时不能不考虑金融风险,对担保的规定较为严格。像住房这类耐用巨额商品,银行规定申请者必须提供个人产权住房作为抵押,或以银行存单、国债现券作为质押,或有银行认可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这样严格的担保要求,实际等于把购房者拒之门外,而住房条件差或者没有住房的却需要贷款买房的恰恰就是那些没有贷款承受能力的中低收入者,当前需要解决的还有这样一个问题——消费者买房谁来为他们担保?